刚毕业的两年,感觉把这辈子的酒量都喝完了,现在几乎不怎么主动喝酒了,更爱咖啡跟茶,所以比起酒馆儿,茶馆儿跟咖啡馆儿要亲切的多。
喜欢咖啡有个好处,无论去那个城市,不怕寂寞,找个位置方便口碑不错的咖啡馆坐会儿,就算点了卯、签了到了。越来越不爱去景点凑热闹,嫌挤,喜欢清净,尤其是一个人的时候。
“到此一游”,拿一杯咖啡凑数,甚好。
朋友说他爱的是酒馆,所以带着我去离家近的酒馆坐坐。
B52。
蓝色的火焰在昏暗的环境中,如同起飞的轰炸机的火焰,故名b52。而它最精彩之处,还在于它的喝法。一种是把管伸入杯底,用力一吸而就;另一种是,用一小片柠檬把火盖熄,轻轻用力挤点柠檬汁在杯边,再一饮而尽。
这两种不同的喝法都有着不同的感觉,第一种喝法,最初是甜甜的咖啡味,再而是滑滑的奶香味,最后是烈酒的辛辣味,如同年轻,充满激情、有潮气,做事情不顾后果,充分享受目前快乐,但总得付出代价“先甜而后苦”;第二种喝法,首先感受烈酒辣味,完后再慢慢上升出其它复杂的甜、香、滑的味道,并久久地遗留在口腔里面,非常享受,正如一个人经过艰苦努力后获得成功的满足和幸福感受,悠长而丰厚。——这段是我回来网上看见的,我们以前都是第二种喝法,显得爷们。可在旁边的小酒馆,服务员是主动给吸管儿,害我的爷们气质减弱了大几斤。
我是个很矫情的人,并且以此为傲,追求性情、浪漫。喜欢托尔斯泰的小说,列文在乡下,田野里,跟农民一起劳动,再一起享受面包、格瓦斯。我是极为感动的,《安娜卡列尼娜》,我最爱列文,再加上《战争与和平》里的皮埃尔,感觉就是拖翁在安慰我。我很喜欢格瓦斯,就因为列文。
以前去清吧,我喜欢点爱尔兰咖啡,多矫情的故事,可我却喜欢极了。泪点低、感情泛滥,也期待浪漫。爱尔兰咖啡是离酒最近的咖啡,我以前最爱酒,现在最爱咖啡,可它刚刚好。
因为一本小说爱一种饮料,因为一个故事爱一种咖啡,其实矫情是件有趣的事儿。
在这些小酒馆,总是自己更像外国人,因为凌晨这里中国人才是少数。帅弟以前就总说:“你们中国人太勤劳了,总是不出来玩”。我告诉他,“那是因为你不会玩麻将,才不懂中国人”。咱们中国人喝酒,就是要买醉的。
很久没醉过了,很久,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