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十四日,在大家到处撒狗粮的时候,我和好友XY一起在火车上度过,明智吗?这次先去她那儿转转,然后再回S市。
到达南昌时已是凌晨两点多,还没出站就被好几个大叔、大婶拦截,“要坐车吗?”“要住宿吗?”发现无论在哪里的车站都有这群“不睡”的百姓,忙碌奔波,可一想到那些“女大学生命案”我就发怵,只好礼貌拒绝后加紧走开。
在麦当劳店里坐了好几个小时,我和XY四目相对,时而看看手机。火车站好像是个不分昼夜的地方,街灯、商铺、候车厅,还有我们这样的旅人干瞪着眼打哈欠,却不能想躺就躺下去。店门口倒是躺了一个衣衫褴褛的“流浪汉”(不能确定),还有一个踱来踱去发型“不良”的姑娘,过了很久,他们俩进来了。“流浪汉”一屁股坐下了,姑娘坐下并把两条腿都搭上了椅子,从桌上的红色塑料袋里掏出化妆品,描眼线、划口红,公共场合化妆无可厚非啦,让我诧异的是她最后把自己额头上点了红色的一抹印记,随后食指与中指之间夹起一根烟,开始吞云吐雾。我和XY面面相觑,打了个冷噤,“不如我们出去等吧,也快到点了!”
我不知道后来有没有店员注意到他们,又是怎样处理的:好言相劝还是请他们离开?“直接走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是我本能的反应,害怕与他们发生口角,害怕自己惹上不必要的麻烦。或许自己不出面制止,“暗示一下店员”才更为合理,但彼时我已离开了,脚随心动,且抱着一丝侥幸,别人应该能轻易察觉吧。
有的时候,我们在读文学作品时,遇到不争气的主人公,真是气得脖子比腿粗,“他怎么能这么软弱呢?真没劲”,原来我们都在追求一种完美的人格品性,自觉或不自觉的,“我希望他是刚强果敢的,有责任心有正义感,不畏畏缩缩,恩,他必须这样”。这样的想法投注在自己身上时,就会产生两种思想的碰撞,简单地说,就是“两个小人在打架”。就像这次一样,当我坐上车时,我就不断在反省,“啊呀,我这么走掉不太好吧?怎么着也得告诉店员有人在抽烟呐。”我的潜意识里希望自己是个“勇敢,有社会责任感,该出手时就出手的人”,但事实上我的修为还远远不够啊,所以我只能事后在心里自我折磨一下。
“世界奇奇怪怪,你又何必计较”是大多数人的选择,保全自己,无可厚非,但也有人觉得“世界有点不对,我要去亲自矫正它”,所以他们中很多人的所作所为感动了社会感动了中国。我是希望自己能早日加入这群人的队伍,以一颗赤子之心!加油!
PS:这篇文章写得比较长,一次发可能大家读不下去,所以我打算发三次或四次,也还没写完。故事不够有趣,文笔也不够好,但足够真实,也有一些自己的思考,记录是为了给自己的内心一个交代,多年后看到,噢原来我当年在长沙做了这些啊,觉得很有意思呢。不过,这一篇写的还没到长沙呢,未完待续,敬请期待吧!
晚安呀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