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二) 【原书卷十五·三】
今人以荷包为荷囊,盖取刘伟明诗曰“西清寓直荷为橐,左蜀宣风绣作衣”之句。按:紫荷者,以紫为夹囊,服外,加于左肩,是周公负成王之服,一名“契囊”,见张晏注《丙吉传》。《宋书·礼志》:“朝服肩上有紫生夹囊,缀之朝服外,呼曰‘紫荷’。以盛奏章。”是紫荷非今之荷包明矣。惟《三国志》云:“曹操好佩小鞶囊。”似今之荷包。
荷包,是中华民族传统服饰中,人们所随身佩带的一种装零星物品的小包。荷包的造型有圆形、椭圆形、方形、长方形,也有桃形、如意形、石榴形等;荷包的图案有繁有简,花卉、鸟、兽、草虫、山水、人物以及吉祥语、诗词文字都有,装饰意味很浓。 现代南方方言如粤语、客家语和闽南语中常用荷包指代钱包。
荷包的前身叫“荷囊”。荷者,负荷;囊者,袋也。所谓“荷囊”,即用来盛放零星细物的小袋。因古人衣服没有口袋,一些必须随身携带的物品(如毛巾、印章及钱币等),只能贮放在这种袋里。最早的荷囊,在使用时既可手提,又可肩背,所以也称“持囊”或称“挈囊”。以后渐渐觉得手提肩背有所不便,才将它挂在腰际,并形成一种习俗,俗谓“旁囊”。制作荷囊的材料,一般多用皮革,故又有“鞶”之称。如新疆鄯善苏巴什古墓出土的一件,以羊皮为之,呈长方形,长6.7厘米,宽3.7厘米,在口部有一拴系的皮带,以备挂佩。现存最早的囊实物,是春秋战国时期的遗物。
刘弇(yǎn),(1048年—1102年),字伟明,吉州安福(今属江西)人。神宗元丰二年(1079)进士,授通州海门主簿,调临颍令、洪州教授。哲宗绍圣二年(1095)知嘉州峨眉县。继中博学宏词科,改太学博士。元符中,因进《南郊大礼赋》,除祕书省正字。徽宗即位,改祕书省着作佐郎、充实录院检讨官。崇宁元年卒,年五十五。有《龙云先生文集》三十二卷。事见宋李彦弼《刘伟明墓志铭》(《龙云集》附录),《宋史》卷四四四有传。
西清,释义:1、西厢清净之处。《文选·司马相如<上林赋>》:“青龙蚴蟉於东葙,象舆婉僤於西清。”郭璞注引张揖曰:“西清者,葙中清浄处也。”后指帝王宫内游宴之处。宋·徐铉《茱萸》诗:“长和菊花酒,高宴奉西清。”2、清代宫廷内南书房。清·赵翼《辰州吊诸桐屿》诗:“我来东道谁为主,君在西清最有声。”
橐,tuó。汉语词汇。1、口袋:负书担橐。口袋的一种,两端不封口,可以根据要装物品的多少来决定,物品多了就可以作大的口袋,少了可以作小的口袋,装好物品后两端再行封口,当中留一空挡,方便牲畜载驼,古时候在晋西一代广泛应用,方便骡马、骆驼载物。卸载物品后收将起来是个不占领地方小的袋子。2、“橐驼”,即“骆驼”。3、古代的一种鼓风吹火器:“具炉橐,橐以牛皮”。
左蜀,古代地域名称,指四川东部地区,亦泛指四川。至德二载(公元757年),分置剑南道为西川、东川两节度。西川,有广袤的成都平原,当称为川。东川虽无大平原,但其治所梓州(今四川三台)亦处盆地,且位于西川之东,乃称“东川”。中唐至宋,有称梓州为“东蜀”的,是谓其在蜀川之东部,又称梓州为“左蜀”的,应是自唐宋京城而言梓州在成都之左。但后世有左蜀右吴之说,应指四川。
“西清寓直荷为橐,左蜀宣风绣作衣。”出自宋代刘弇《赠熊本待制》诗。熊本,(1026年—1091年),字伯通,番阳(今鄱阳县)人。庆历六年(1046年)中进士。他支持王安石变法,属于新党一派。熙宁元年(1068年),熊本上书言事,颂扬宋神宗重用王安石变法,擢升提举淮南常平、检正中书礼房公事。熙宁六年(1073年),泸州(今四川泸州市)的罗夷族、晏夷族举兵反抗北宋朝廷,皇帝下诏令熊本察访梓州路、夔州路,授予便宜行事的权力。熊本采取封官授爵、分化瓦解、军事打击、恩威并施,一举平定了西南战事。宋神宗大喜,赞扬熊本不费朝廷财饷、民力,却一下就消除了中原朝廷百年以来的祸患,下诏赐熊本三品朝服,迁刑部员外郎、集贤殿修撰、同判司农寺。刘弇的两句诗即是指熊本在权力中枢任职清正刚直,察访梓州等地功勋卓著受到皇帝恩赐。
紫荷,古时尚书令、仆射、尚书等高官朝服外负于左肩上的紫色囊。
夹囊,夹层佩囊。晋代品官朝服上的饰物。
契囊,即橐。唐·颜师古注引张晏曰:“橐,契囊也。近臣负橐簪笔,从备顾问,或有所纪也。”师古曰:“橐,所以盛书也。有底曰囊,无底曰橐。簪笔者,插笔于首。橐音丁各反,又音托。”
张晏,(元大德—延佑年间),字彦清,邢台沙河人。张文谦之子,少有文学名,举进士,官御史中丞,赠陕西行省平章政事,封魏国公,谥号文靖。去世后葬于邢台市西的董村,有奎章阁学士、翰林待制虞集撰写的张氏新茔记,今墓地已毁。
丙(或作邴)吉(?-前55年),字少卿。鲁国(今属山东)人。西汉名臣。少时研习律令,初任鲁国狱史,累迁廷尉监。汉武帝末奉诏治巫蛊郡邸狱,期间保护皇曾孙刘询(汉宣帝)。后任大将军霍光长史,建议迎立汉宣帝,旋即获封关内侯。地节三年(前67年),为太子太傅,迁御史大夫。宣帝即位后,丙吉口不言保护之功,朝臣及宣帝都不知情。元康三年(前63年)宣帝得知实情后,封丙吉为博阳侯。神爵三年(前59年),升任丞相。他为政宽大,掾史不称职,予其长假而已。五凤三年(前55年),丙吉去世,谥号“定”。甘露三年(前51年),绘像麒麟阁,为麒麟阁十一功臣之一。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从祀于历代帝王庙。《史记·卷九十六·张丞相列传第三十六》、《汉书·卷七十四·魏相丙吉传第四十四》有传记。
周公负成王。典故。周武王死后,子成王立,年少,由武王弟周公旦辅政。成王年幼,周公背着他摄政。
鞶囊,音pán náng。 释义: 1、革制的囊。古人用以盛手巾细物。 汉·班固《与窦宪笺》:“固于张掖受赐虎头绣鞶囊一双。2、革制的囊。古代职官用以盛印绶。北魏后,以其不同绣饰表示官阶。《隋书志七》:“鞶囊”今采梁、陈、东齐制,品极尊者,以金织成,二品以上服之。次以银织成,三品已上服之。下以綖织成,五品已上服之。分为三等。
本人翻译:
(略)
真老实人言:
袁枚的考据对象,这回是“荷包”。说当时的人将“荷包”称之为“荷囊”是受了刘弇诗“西清寓直荷为橐,左蜀宣风绣作衣”的影响。袁枚根据自己的考证,得出了自己的结论:“荷囊与荷包,不是一回事。”袁枚的这个结论不能算完全正确。但就本条诗话中所说的紫荷、夹囊、契囊等,与荷包有点联系,但绝对不是荷包。曹操喜欢佩戴的小鞶囊,倒真是荷包的前身。在这几点上,袁枚是正确的。本条诗话记载的刘弇的诗句“西清寓直荷为橐,左蜀宣风绣作衣。”作为赠诗,把受赠人的品德、功绩巧妙地融合进去,当是赠诗之佳句。
附:宋·吴幵(jiān)《优古堂诗话·荷囊非芰荷之荷》:刘伟明《赠熊本待制》诗云:“西清寓直荷为橐,左蜀宣风绣作衣。”盖《南史刘杳传》著紫荷橐事,见《汉张安世传》“持橐簪笔”之意。而伟明乃以荷为芰荷之荷,何耶?欧阳文忠公《回吴舍人启》云:“红药翻阶,直禁垣之清切;紫荷持橐,陪法从以雍容。”又《上胥偃启》曰:“白蟫素简以香生,兹焉辟恶;紫裕荷囊而备问,最近清光。”乃知误者非一人。然《隋书乐志》:尚书、录令、仆射、吏部尚书朝服缀紫荷。录令、左仆射左荷,右仆射、吏部尚书右荷,此又何邪?姑俟博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