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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介绍
明朝张振之,字仲起。太仓蔡泾人,曾在吉安为官。吏官张大猷晚年时与妾室育有一子,孩子不到三岁,大猷就与妾相继病故,孩子流落到别人家中。振之便将孩子送至其祖父母的家中,并出钱安抚。长邑县令沈某全家相继而亡,振之将沈某仅存的一个孙子寄于官府抚养。天台县令死在任上,家属流浪杭州,一个孙女被奸人拐至妓院。振之出重金将其赎回。振之较小的善行则不胜枚举。后来振之的儿子际阳考中进士,其后代人才辈出。

福清文某与柴家女儿订婚后,柴家女儿忽然患上疯病。文某的父亲嫌弃柴家女儿患有恶疾,就准备退婚。文某的母亲大怒道:“我的儿子应当奉行天理人伦,岂有背信弃义之理?”文子一向心地善良、乐善好施,也不顾父亲反对,迎娶柴家女儿进门。次年文子中举,妻子也逐渐痊愈,三个儿子后来皆为显贵。自古以来,不嫌弃配偶残疾或患病的人,都能获得厚福。因其存心仁慈厚道、包容困苦之人,所以命运也会对其格外优待。

——《安士全书》白话译文

希望大家积德行善,弃恶扬善,远离黄赌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