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小说的目的始终是不断轻敲着读者的心脏,作者与读者思想交融,精神共鸣。且不说爽文小说的不是,存在即合理,但是为这些东西披上文学外衣打上神作标签着实让人反胃,现在的网文遭人诟病,登不了大雅之堂什么原因?问题不就在于这些没有任何意义的爽文雄据于网络之上。
作家不再感悟生命,社会,自然,而是像主播平台的主播一样卖弄风骚,做些毫无营养的动作,写些毫无营养的字。
作家不再与读者的心灵进行对话,而是在为一头头发情的公驴手淫从而满足其肾脏的爽感。
网络写手算作家吗?今天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网络写手到底算不算作家。 查了一下才知道,著名学者张颐武说,网络写手当然算作家。只是发表的平台,使用的媒介不同,网络文学和传统文学所体现的价值不同,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