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了这么多,咋感觉和“你被强奸你活该,谁让你妈妈没教你别穿这么少”一个意思呢?!
说了这么多,咋感觉和“你被强奸你活该,谁让你妈妈没教你别穿这么少”一个意思呢?!
说了这么多,咋感觉和“你被强奸你活该,谁让你妈妈没教你别穿这么少”一个意思呢?!
去你妈的上帝!刘鑫江歌案:咪蒙的“上帝体”暴力,还是乌合之众的狂欢?今天,知乎上有人提出一个问题:如何评价咪蒙公号文章《刘鑫江歌案:法律可以制裁凶手,但谁来制裁人性?》 恰好昨天我也看到了咪蒙团队的这篇文章。我在此只节选其中几段与大家一起简要...
有个问题很有意思,零容忍,对于有些人或者有些事就零容忍了,对于有些人和有些事就一忍再忍了,这个就引起了我来看这篇文章的兴趣,但是看完觉得还是浅表意义的洗地文章,并没说到点子上。刘鑫事件(事件和案件不同,区别自思)咋一看可以双向理解,一方面站在江歌母亲立场,自然是希望刘鑫站出来,出庭作证,但是刘鑫多次推辞,另一方面不可否认,刘鑫本身在案件过程中可能有PTSd,出于对当时案件的恐惧,怕再回思当时景象而害怕出庭,这些都可以理解,真正让人愤慨的却不是刘鑫本人和刘鑫处理事件的态度,而是刘鑫母亲在江歌母亲多次电话恳求刘鑫出庭作证而反骂江歌是命短女等言辞,作为非案件亲历者,可能没人会认为刘鑫母亲是PTSd吧,而作为正常人,把自己救自己女儿的恩人骂成短命女,连基本道德都已经没有了,记得2008年地震有个小女孩也在网上骂四川人死要钱,当时也是民愤漫天,但是都没殃及家人,只是对小女孩本人而已,而这次事件却是针对刘鑫及家人,这才是应该反思的问题。
你赶紧把刘鑫娶了,废话别说了,我们谢谢你
这叫挑衅法律?真的要挑衅,就该直接拿刀砍了那杀人犯,那才叫挑衅好吗?江歌妈妈只不过做了一个痛失爱女的母亲应该做的事而已,这也是案发日本,要是在中国,就是死刑,你还觉得是挑衅法律吗?说这话的你,要么还没有孩子,要么就是蹭热点的,本来2不想评论的,看了很火大
“因为谴责别人很容易,反思自我却非常难。”
然而,作者也在谴责别人。
呵呵,我明知道有人要杀我,所以我把你叫上,然后你被捅死了,我高兴地去做头发吃饭,还和你妈说,你活该你自找。只能说祝作者有一个这样的好朋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