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小学语文教师,是教育战线的奠基人,是孩子们成长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人物。所以,小学语文教师的教学水平,语言修养,以及对语言的驾驭能力,会深深影响一代甚至几代人。所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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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4日下 “国培2017”正式开课第一讲,就迎来了省教科所国培专家崔云宏教授,大约50来岁。他在教师专业发展的见解高屋建瓴,案例讲解又不失幽默可...
01 我很少在文章里谈及到“钱”,并不是觉得谈钱不好或庸俗之类的。相反,我觉得钱是个好东西。 和朋友聊天,无意间聊到了“存钱”这个话题。 我问她们,平时都有存钱的习惯吗? 有...
我不骂作者,我签名,不过是想让一个失去孩子的母亲知道,社会有人支持她,让她明白,她不是一个人
觉得作者说的跟屎一样的请赞我
1.大众不具有审判的权利,但拥有谴责的权利。
2.不是日本法庭不够严酷,也不是为了干涉法治,那是因为不死刑社会成本会增高(虽然不知道你明不明白什么叫社会成本)
3.签名确实是有众人的愤恨,但并不是它的根本,但是起源还是因为罪犯犯下的错,请不要混淆视听。
4.说不说那确实是她的权利,每个人都有做出权利的选择,但要承担权利所带来的代价。大众也有表达意见的权利,谴责她的权利
5.这不是大众投票表决,表决权在法官手上,这是请愿权,所以你不要偷换概念。
6.你说李彦宏危害更大如果是指魏则西事件,那我告诉你这件事,涉及的人太多,公众只能对一整个集体“百度”谴责。
7.不要整天有被害妄想证,如果你说反驳也是喷,那我只能呵呵
最后,你确实有嘲笑和反对的权利,但你说出来便只能证明情商太低
作为一个学法者,我想对你说:
1.你对司法程序有一定的误解。法本身就起源于社会,它的终极目的也是为人类为社会服务,从而让社会达到一个稳定度。
2,你对干预司法的理解有偏差。这种行为不叫干预司法,宪法规定,每一个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言论自由权。江歌妈妈的做法只是在行驶她的言论自由而已。一个连一国之本的宪法都没有权力去制止的事情,你又有什么权力去指责。同样你在发表你的言论自由,只要不说出污蔑诽谤的话语也没有人会制止你。
3,中国处于法律逐渐完善的阶段,它比不上英美法系的国家,它也没有发达国家的法律完善。我国现在正在通过不同的案例不断的摸索,制定和修改越来越完善的法律。
4,媒体本来就是公布传输信息的一个媒介,我们作为普通的人,不可能任何时间任何地方发生的任何事都能完全知道,只能通过媒体去了解。我相信绝大多数时候绝大多数媒体报道的绝大多数事情还都是客观公正的。 同样,你这样果断决绝的抨击媒体,如果是在美国,你会被抓的。然而中国现在对这一块的法律没有这么严格。
5,我们通常会讲一句话:你所说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可能在未来的某一天作为呈堂供词出现在法庭上,所以虽然言论自由,但带有明显抨击性的话语也最好不要在公众场合公开发表。
6,中国法律确实对道德上的犯罪不犯罪没有明确的规定,可能道德上该受到谴责,到司法上确实无罪。法律的建制是根据国情制定的,但是判案的时候,是结合实际案例决定的。江歌妈妈这种行为不属于制造舆论,干预司法。如果司法这样容易干预,那也不叫法律了。
7,如果你是为了蹭热度,当然这种情况是绝大多数人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不排除这么一类人的存在。那你发表这样的言论,我就真的无话可说了。
看到你被骂我也就放心了
这叫挑衅法律?真的要挑衅,就该直接拿刀砍了那杀人犯,那才叫挑衅好吗?江歌妈妈只不过做了一个痛失爱女的母亲应该做的事而已,这也是案发日本,要是在中国,就是死刑,你还觉得是挑衅法律吗?说这话的你,要么还没有孩子,要么就是蹭热点的,本来2不想评论的,看了很火大
特别想念妈妈的陪伴。 至今还一直想着以前和妈妈一起洗澡的情景。小小的我总是喜欢洗澡的时候在卫生间里闹,实在是太喜欢水了。妈妈把我放到盆里,盆里会有小黄鸭,会有泡沫,小小的年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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